首页 | 金融服务法总论|证券和金融商品交易法|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金融公法|金融税法|环境金融法|国际金融法|法金融学
中财法学论坛|国外动态|金融服务法评论|金融服务法研究咨询报告|金融法案例|金融法规速递|金融消费者教育|课程与课件|金融法考试
 今天是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会议议程      扎根中国大地 立足中国实际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年会通知 |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通知      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成功举行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证券和金融商品交易法
应尽快推出创业板
郭锋
上传时间:2010/3/24
浏览次数:2923
字体大小:
    今天在京举办的“证券市场重大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针对“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非常关注的创业板话题,认为目前推出创业板的时间和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创业板应尽快推出。
  据他介绍,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了筹备创业板,当时正值纳斯达克泡沫没有破灭之前,那时孵化了一大批高科技企业。目前准备登录创业板的储备企业已达一千多家。同时,关于创业板的管理办法问题,上市规则问题,交易规避问题等已经成熟,有关部门和深交所已经以六万多家企业的样本、数据进行过测算,可能符合上市条件的,都已做了很多工作。
 当前对创业板有一种观点,认为关于推出创业板的时机问题,要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要在经济金融形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择机推出。郭锋认为,金融危机现在没见底,密切关注一关注就五年三年过去了,“密切关注”这种观点让人们进入了一种误区。
 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急需要创业板的支持。有数据表明,至2007年底,中小企业已经达到了4200多万户,占全国总数的99.8%,这些中小企业创造了95%以上的GDP、60%左右的社会销售额和近一半的税收、以及60%以上的出口总额,并为大企业提供了40%的中间产品和服务。而现在的中小企业日子非常难过,急需资金。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出现倒闭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上半年,全国有六七万家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倒闭。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区域的外向型企业。二是中小企业经济整体滑坡。三是中小企业失业人数上升和税收减少。
    郭锋认为,面对金融危机,除了四万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拉动以外,必须要在金融市场和品种工具创新方面向前推进,及时推出创业板,会为大批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资金融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平台和渠道,使其充分发挥拉动经济的作用。
出处:法制日报
 
 
分享到: 豆瓣 更多
【打印此文】 【收藏此文】 【关闭窗口】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公众微信二维码
建议使用IE6.0以上1024*768浏览器访问本站 京ICP备14028265号
如果您有与网站相关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financialservicelaw@126.com),我们将做妥善处理!
版权所有©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注明转自"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
欢迎您!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