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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证券法律制度是金融制度的重要内容。一个健全的、强大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证券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学是非常重要的现代法学。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为了具备将来从事金融法律实务或理论研究的能力,有必要学习和掌握证券法学。本教材即是针对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而编写的,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全面性、前瞻性。本教材坚持“大证券法观”,突破现有的监管体制,并根据2019年12月修改后的《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全面修订,兼顾主要的证券品种和各层级、板块的市场。每章的写作都尽量将新型的市场板块,包括科创板以及改革后的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内容涵盖进来。 第二,权威性、准确性。尽管每章的作者不一定都是资深的证券法大师,但其对所撰写的部分都是有精深的研究的。参与本教材编写的人员多达31人,大部分人都仅负责自己比较擅长的一章(节)。如此庞大规模的教材编写队伍在当前的教材编写中是不多见的。此外,由于这是本科生教材,而不是论文或专著,因此,在编写的时候务求准确性,总结共识,而不仅仅只写一家之言。 第三,新颖性、及时性。本教材力求反映当前证券法学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因此,各章节在介绍基本原理、现有主要制度的同时,也尽量结合监管科技、金融科技、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技术进行写作。 本教材的分工安排如下: 第一章“证券法总论”:邢会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负责撰写第一节至第五节,何海锋(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负责撰写第六节“证券监管科技”。 第二章“证券发行制度”:邢会强负责撰写第一节“公开发行制度与私下发行豁免制度”,袁达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负责撰写第二节“股票发行制度”,李安安(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三节“债券发行制度”,洪艳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四节“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赵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五节“投资性众筹制度”。 第三章“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邢会强负责撰写第一节“多层次资本市场概述”和第四节“转板制度”,凤建军(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二节“证券交易所上市制度”,高晓东(全国股转公司高级经理)、瞿涵(全国股转公司执行经理)负责撰写第三节“新三板市场挂牌制度”,杜一华(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讲师)负责撰写第五节“退市退板制度”。 第四章“证券交易结算制度”:季奎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负责撰写第一节“证券市场基础设施”,肖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二节“证券交易制度”,赵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负责撰写第三节“证券结算制度”。 第五章“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由缪因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 第六章“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由周游(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负责撰写。 第七章“证券反欺诈制度”:樊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负责撰写第一节“反虚假陈述制度”,肖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负责撰写第二节“反内幕交易制度”,缪因知负责撰写第三节“反操纵市场制度”,吕成龙(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负责撰写第四节“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武融央(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负责撰写第五节“证券执法制度”。 第八章“投资者保护制度”:邢会强负责撰写第一节“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和第二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龙非(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副总监)、王旭(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助理总监)负责撰写第三节“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董新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四节“投资者服务中心”。 第九章“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的责任与监管”:沈朝晖(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一节“证券公司的监管与责任”,姚海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二节“证券审计机构”,马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负责撰写第三节“资产评估机构”,张春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四节“证券评级机构”,邢会强负责撰写第五节“证券律师”,高丝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六节“投资顾问机构与智能投资顾问”。 第十章“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与自律管理”:杜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撰写第一节“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与自律管理”,常铮(全国股转公司高级经理)负责撰写第二节“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及其自律监管”,陈超(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研究员)负责撰写第三节“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栗橙(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负责撰写第四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于2019年9月。2019年12月30日,本教材入选北京市“优质本科教材课件”。[ 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优质本科课程”和“优质本科教材课件”遴选结果的通知》(京教函〔2019〕692号)。]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券法》修订草案,这是《证券法》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本教材又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全面修改。由于本教材第一版在撰写时即考虑到了最新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因此,在章节上没有任何变化,但在内容上,都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更新。 欢迎各位读者继续对本教材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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